微言古今:香港利益不只經濟

候任特首接受報章訪問,就中港合作之定位一點上說「向香港社會效忠,服務對象是香港社會」,「係從點樣將香港利益最大化呢個角度去睇」。說得好,但按話的上下脈絡看,怕予人印象以為他只着重談經濟利益,而未一併提及港人常說的核心價值,例如法治、人權、自由、民主等。

誰都知道柴米油鹽「開門七件事」的重要,也無人會否定CEPA和個人遊所帶來的效益,如何繼續最大化此類的經濟利益,只存在方法上而非原則上的問題;又因基本都是中港互惠的,問題乃非常單純。傷腦筋的是在精神價值上,這正涉及「一國兩制」大框架中最關鍵的部分。問題有兩方面:

第一,香港是否有權維護自己和內地大不同之核心價值?答案應為是,因非如此香港支撐不住「兩制」;譬如,若無獨立的司法,香港作為國際之金融中心便無以為繼。也因有獨立的司法,特別因必須和國際接軌,政府必須捍衞合乎國際標準的人權水平,絕不能以維穩或其他理由犧牲之。人權尤其包括資訊、新聞、結社、意見等都是聯合國公約所明訂、且為絕大多數港人所非常珍惜的自由權。

第二,香港獨善其身之外,應否兼善及內地?若按「一國」的精神論,答案亦應為是,只是在現實上,港人必須講求有理、有利、有節的規律,不能一味只有好心,卻可能做出壞事來。

盧卡爾 美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