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聽雨:安康慘劇不容重演
這兩天,內地微博熱傳一個貼子,說的是陝西安康一懷孕七個月的母親,在沒有通知家人的情況下,肚中胎兒被強制引產。對此,鎮坪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局在官網回覆,該孕婦屬於政策外懷孕。通過該縣幹部反覆做思想疏導工作,孕婦同意落實終止妊娠術。
官網的回應,說得很是冠冕堂皇,既然孕婦同意,當然一個小生命被扼殺也就有了正當的理由。但問題在於,鎮坪官方的說辭,世人又有誰能相信?
按官網的說法,原籍內蒙古的孕婦馮建梅被查出懷孕後,曾家鎮曾多次要求她迅速遷入戶口,辦理生育證,提供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婚育情況證明等相關材料。但夫婦二人均以「正在辦、正抓緊在辦」為由推諉拖延。鎮坪於是請內蒙古協查,確認馮建梅不符合再生育條件後,「通過該鎮幹部反覆做思想疏導工作,馮建梅同意落實終止妊娠術」。
由此看來,當地計生官員着實厲害,在是否引產的緊急關頭,他們憑藉三寸不爛之舌,硬是把一直負隅頑抗不願配合的馮建梅說得動了心,最終簽字畫押表示同意。既然計生官員如此了得,為何一早不拿出真功夫,讓馮建梅早點改變主意同意人工流產?為何要拖至最後,將已經成形的小生命弄死在娘胎中?
鎮坪縣官方應該沒有說謊,尤可夫也相信從結果看,馮建梅的確簽字同意了。但關鍵的問題,是馮建梅在甚麼情況下簽的字畫的押?網上所傳,當地對馮用盡各種手段威逼利誘,逼迫馮交出超生費,馮不願就範後,就以非法手段將其拘禁,並在沒有任何監護人的情況下,強行將胎兒引產,然後迫使馮按上了手印。
官民兩種版本的說法,世人當然願意採信民間版本。問問世界上所有的母親,有誰會同意將七個月大的嬰兒殺死在自己腹中?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如此喪盡天良之舉,只有眼中只看到權和錢的土匪官員才幹得出。
懷孕六個月以上就屬於「大月份妊娠」,國家明文規定禁止引產。安康鎮坪現在想以孕婦同意逃避責任,其實是欲蓋彌彰,愈描愈黑。在內地基層,如此假借計生政策,罰款抓人、扼殺生命的事層出不窮,其根本的原因在於,人和人的生命在當局看來,就是便宜到一文不值,隨時可予取予奪。
但願安康鎮坪的慘劇,能讓世人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