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鎖匠開門或需留個人資料

【記者盧怡安報道】今年首四月發生近一千四百宗爆竊案,較去年同期減少一成,但失物涉款八千三百多萬元,平均每宗逾六萬元,較去年增三成七,其中一宗就損失多達一千四百多萬元。另去年有大膽竊匪假扮屋主,聘用不知情的鎖匠開鎖爆門入屋,干犯兩案肆意盜竊,警方與本港三大鎖匠協會達成共識,本周六起推出自願性新計劃,市民若要求鎖匠開鎖入屋或開車門,鎖匠或要求顧客填寫表格記錄客戶姓名及身份證等資料,冀杜絕同類罪案發生。

警務處防止罪案科保安諮詢組總督察黃達強稱,損失高達一千四百多萬元的案件,屬近兩、三年住宅爆竊案中涉款最高,受害人報稱失物包括一件價值約一千萬元的藝術品。資料顯示,著名音樂人劉家昌的豪宅於今年四月初遭爆竊,失物包括傳家之寶的齊白石畫作。

爆竊犯通常會經沒鎖的門窗、或撬門進入單位,獨行賊一般偷取智能手機、珠寶等輕便貴價品及現金後,便「戴頂Cap帽、戴個口罩」施施然由正門離開,亦有把贓物「掉去後山再落街執」,集團式犯案者會將夾萬抬走,甚至事先安排車輛運走贓物,賊人多為本地慣犯,亦有非法入境者。

鑑於曾有竊匪聘鎖匠開鎖入屋,警方與本港三大鎖匠協會於本周六起推出自願計劃,市民如要求鎖匠開鎖入屋、開車門,可能被要求記錄個人資料,市民有權拒絕,但亦可能因此不獲服務;而提供的個人資料記錄,會於三個月後銷毀。三大協會有會員三千人,佔全港鎖匠六、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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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本周六起聘鎖匠開鎖入屋,或被要求登記資料。

警方呼籲市民小心防盜,包括加裝離合器及窗鎖等防盜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