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立會動議 貪曾成被告

按照曾蔭權目前犯下的種種以權謀私、涉嫌貪腐之醜行惡狀,他已經完全夠資格在香江立法會遭到彈劾。然而,據說因為六月份的「議事」已滿,彈劾動議不能上會,所以香江立法會中的部分議員就決定對曾蔭權提出不信任動議。提出不信任動議比彈劾曾蔭權要「簡單」許多,根據《基本法》規定,彈劾機制之啟動和完成要經過許多程序,一關都不易過,都有對特首的「保護」功能。目前距離曾蔭權任期屆滿執包袱走人已經時日無多,彈劾這個傢伙的確頗為麻煩,難以成事。

提出不信任動議,程序簡單,在內務會上就可以提出,動議如果獲立法會通過,就可以產生逼曾蔭權辭職的政治衝擊波。雖然不信任動議之通過並沒有約束力,但有很強的政治審判、輿論審判、道德審判力量。當然,現在最大的問題,不是曾蔭權幹下的這些壞事夠不夠上立會受到「不信任」譴責,而是立法會的人事結構以建制派、保皇黨佔多數,他們奉朝廷之命一向是「保曾」的,不信任動議很可能通不過。

對此,大家很明白,但皆認為不會「白忙一場」。對貪曾提出不信任動議的過程,就是對貪曾的政治審判、道德審判,就是對他的醜行和醜惡嘴臉的又一次揭露和批判,就是對香港應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清廉制度、維護自己的核心價值不被侵害的一次全社會教育。曾蔭權就是最好的反面教員、反面教材,讓他站在被告席上接受審判,上述意義重大而深遠也。

與此同時,也可以讓香港人再一次看看立法會內建制派、保皇黨的「精彩」表演和可恥面目,看看他們是怎麼以民意為敵、以輿論為敵死保貪曾的。當然,他們中人也會有惺惺作態批評貪曾者,然通常搔不到癢處,小罵大幫忙也。

柳太極 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