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灰白:性騷擾

同學被捲入一宗涉嫌性騷擾案件,不幸當事女方其後自戕其身,被死因庭裁定死於自殺,其生前並未向有關方面投訴,因而不能正式立案調查,只能成為懸案。如今死者已矣,生者聲譽卻永難清洗,無論男方女方,都難以得回公道,實在可嘆。

大機構中有關性騷擾的事件屢見不鮮,在政府工作時也處理過不少這類的個案,其中有真有假,如非經過仔細調查,實在很難判斷箇中實情。現在平機會的指引並不完全清晰,一般情況都需要當事人正式向管方投訴,才能啟動調查程序。不過,當事人大多不願意正式具名投訴,一方面為免尷尬,寧願啞忍;有時本是無事生非,小題大做;況且男女感情問題,難以常理判斷,對處理類似個案增加難度;再加上有時當事人精神可能發生問題,或極度抑翳,或疑真疑幻,如無專科心理醫生輔助,難以找到問題根源。

性騷擾的陷阱無處不在。工作地點固然,同事之間長期共處,甚麼事情都有機會發生,而每個人的家庭背景、道德標準、宗教信仰不同,一人的言談舉止、身體語言對別人可能都會引致不同反應:可以是單方面真情流露,是貪小便宜,或有心調戲,抑無意戲言,均能招惹麻煩;在公眾場所,中招機會也大,無論語言或動作,只要因與「性」字有關而引起旁人不悅,便可以性騷擾為由入之以罪。有法律界朋友說,在地鐵上攤開報章風月版閱讀,身旁阿婆也可告你性騷擾。

社會上弱者必須受到充分保護,但人與人之間的交往,雖不應過分輕率,也不可能過分規範,如何界定行為語言是否越軌,也是因人、因時、因地而定,事前難以正式定下標準。平機會也只可以訂下事後調查程序,而不能發出事前行為指引,大家只能慎行自保。

譚榮邦 前政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