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線凶鈴79次「炸」警署

飽受匿名電話滋擾的女文員,疑不滿觀塘警署拒絕受理其求助,涉故意將匿名來電「飛線」至觀塘警署,令有關警員也身受電話滋擾之苦,短短四日內轉駁電話共七十九個,她因此被控一項「不斷發出電話罪」。女文員昨在觀塘法院提訊時表示認罪,但辯稱是按掣拒接匿名來電時誤將電話轉駁至警署,裁判官鑑於被告自稱不小心,決定拒絕接納她認罪,將案押後至八月十日開審。

女被告蔡志表(三十八歲)昨原本承認一項不斷發出電話罪,控罪指她在去年十二月六日至九日間,無合理因由而不斷發出電話到觀塘警署G29室,旨在對觀塘分區雜項調查小隊造成煩擾。惟裁判官閱畢同意案情後,認為指控未必穩妥,遂向控方查問。

稱不小心 官拒接納認罪

控方稱被告涉干犯本案前,正受匿名電話滋擾,她曾就此向觀塘警署報案求助,但觀塘分區雜項調查小隊指出該些「整蠱」電話,是由無登記人的儲值電話卡打出,警方無法追查滋擾者,遂放棄跟進,故懷疑被告犯案,欲故意「飛線」令調查小隊亦身受電話滋擾之苦。

控方續指被告所「飛線」至警署的七十九個電話,均須經她按掣拒接來電才會「飛線」,而此按掣的動作即屬「打電話行為」,懷疑被告是刻意按掣將來電轉駁至警署。

被告無律師代表,解釋她只是不想再受電話滋擾,於是拒接沒有來電顯示的來電,但沒想過「按掣」拒接來電後,電話會「飛線」至警署;又解釋可能是因早前報案,常跟雜項調查小隊以電話溝通,才「不小心」把小隊的聯絡電話加進「飛線」名單。

裁判官質疑:「唔通七十九次都唔小心?」被告續稱,以為按掣拒接電話「只是收線,不是飛線」;她強調該些滋擾電話非由她打出,亦無意滋擾警方,但她認為自知做錯,願意認罪盡快了事。裁判官考慮後雖認同「按掣即係打電話」,但被告堅稱是「不小心」犯案,遂不接納被告認罪,將案押後審理。被告聞言顯得失望,她繼續獲准保釋外出。

案件編號:KTCC 2960/1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

搵樓18即睇最新樓價走勢、最全面地產新聞及筍盤情報

女被告蔡志表昨原本想認罪但不獲法庭接納,案件現要押後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