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諾恆阻差辦公罰4千元

【本報訊】示威常客周諾恆(二十七歲)與本地樂隊在去年九月四日的晚上,於葵涌工業大廈天台「開騷」至凌晨,遭附近居民投訴噪音。警方上門調查期間,周涉阻撓到場的警署警長執行職務而被控一項阻差辦公罪,荃灣法院裁判官昨日指出,警長當晚已表現克制,故此裁定被告罪成,即時判他罰款四千元。

案件編號:TWCC 42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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