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台:道歉不等於認錯

諺云:「道歉不等於認錯。」曾蔭權就連串貪腐醜聞公開道歉,便是現成例子。眼見他當眾回應審計署和防止及處理潛在利益衝突獨立檢討委員會的報告,又是承認個人處事不當,又是信誓旦旦落實兩份報告的建議,擺出一副慘兮兮的可憐相,谷來谷去卻又谷不出半滴眼淚,小生實在忍俊不禁──喂,做戲都唔係咁假啊!

各位讀者不善忘,大都記得他月前因貪腐醜聞到立法會接受公審,當時亦是聲淚俱下,聲稱已經反省,詎料言猶在耳,立即浪擲公帑豪遊巴西,變本加厲,盡地一貪,足證其道歉只是糊弄民眾的台詞。至於他聲稱落實規管措施,更是將全港市民當成傻瓜。眾所周知,曾蔭權的任期只剩不足一個月,不管將來落實甚麼規管措施,與他毫無關係。

如果曾蔭權不懂如何表達悔意,不妨參考外國例子。日本外相前原誠司去年被揭違規接受外國人的政治捐獻,雖僅涉資數千港元,但前原誠司在醜聞爆出後火速請辭;南韓外交通商部長柳明桓前年被揭聘用女兒,雖然沒有證據顯示走後門,但柳氏仍為此事引咎辭職,因「一個女孩受僱於父親領導的部門會引起猜疑,而我忽略了這點。」

其實,根據兩份報告建議,曾蔭權的行為不但違規,更有違法之嫌,若他尚存半點羞愧之心,早該下台謝罪了。

林芸生 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