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刀集:局長要有人文精神

文化一詞,古人作動詞用,文治、教化也。民之於為政者,便是文而化之;更有「文化不改,然後加誅」之謂。文化如果落在這個角度,便偏向功利主義,是為政者有目的而為,不過把文化看作馴民工具。政府插手文化,起始都說推動,可最後失了分際,便變成一場革命,中國不是沒有歷史教訓!所以,爭論「文化局」的定名,不見得無聊;把文化局跟中宣部聯想,反而更見了解中國文化。

今人說文化,卻都作名詞看,幾乎專指藝文活動,某一範疇的活動參與者少,便說小眾文化,反之便謂之大眾文化。文化的狹義理解,可以專指人類的精神活動,但廣義地看,文化也可說是人類一切社會活動的積累。

文化局長誰來當,不同範疇的文化人有不同說法,但把文化設局再規劃推動發展,便自然有經費資助,說誰比誰更適合當局長,外間看法,都難脫範疇利益之爭。廣義的文化無分外行、內行,要說外行領導內行,不過說這個局長跟那個範疇不相熟。

要檢驗誰適合當文化局長,最好不要看文化範疇。別人的標準不是看她到文娛中心看粵曲抑或到博物館看畫展,也不只看她跟文化範疇有何關係、有何成就,而是看她於人文精神上有何素養。龍應台之所以有說服力,不在於她熟悉多少文化人,而是幾十年寫作中呈現出豐富的人文精神素養。

徐傑昌 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