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印傭用手機拍下兩歲女少主的私處,意圖將照片傳送給男友,惟遭男僱主發現其手機有女兒的下體照而報警。涉案二十八歲被告YULI Ernawati事後被捕,昨於粉嶺法院承認一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辯方求情指她對事件有悔意亦覺行為惡心,裁判官判刑時指她違反對僱主的誠信,判監半年。被告被控在今年三月某日在港某處製作兒童色情物品,即兩張兩歲女事主X的相片。
案件編號︰FLCC 740/12
印傭被告判監後由囚車押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