乸西警偽造口供囚三月

曾自爆「做嘢乸西」的停職男警,疑因偷懶偽造證人口供交差,遭揭發後又辯稱可能「搵錯人落口供」,昨在觀塘法院裁定他偽造及使用假文書兩罪罪成,官斥被告知法犯法,即使喪失任職了十九年的工作亦屬咎由自取,判他入獄三個月,准以八百元保釋等候上訴。

與妻育有兩名子女的被告袁家駒(三十六歲)事發時駐守觀塘警區,裁判官昨裁決時指,若被告真的在事發日親身往葵涌政府合署辦公室找社署職員符學琼落口供,何以符看到口供紙滿是錯處仍會簽名作實;若被告當日所見的不是符本人,又會是誰?裁判官不相信社署會刻意找人假冒符,「有咩目的要咁做?」

對於被告聲稱因工作繁忙,沒有跟足程序在落口供時核對證人身份證,亦無在事後將證供副本交予證人,裁判官直言對其說法不能接受,認為被告的解釋無法令人信服,唯一推論就是被告根本沒有在事發日替符落過口供,涉案口供紙只是他偽造及冒簽,裁定他罪成。

已被停職勢炒魷

裁判官強調被告的行為干擾了警方檢控疑人的材料,屬嚴重罪行,加上被告知法犯法兼違反上司對他的信任,除了判監外別無選擇。

辯方求情稱,被告並非為利益犯案,只是貪快及懶,被告今年三月已遭停職至今,被裁定罪成後亦會失去工作及一切福利。案情指被告○八年處理一宗詐騙綜援案時,疑因偷懶無找證人落口供,只利用電腦儲存的口供範本「剪剪貼貼」偽造口供交差。

案件編號:KTCC 11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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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袁家駒昨被裁定罪成判監,但准保釋等候上訴。(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