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台:要面子不要臉

審計署炮轟貪曾豪遊列國,特首辦辯稱外訪住宿「要體現行政長官作為特區首長的身份和香港在國際上的地位」,正正應了南開大學創辦人張伯苓的名言,「要面子不要臉」。

根據貪曾邏輯,默克爾來華主動降格入住一千多元一晚的酒店套房,怎說也不合德國總理身份;駱家輝外訪住幾百元的酒店,顯然也無法彰顯美國地位。無他,人家外國領導人須向民眾負責,從不講究甚麼面子。

反觀香港地的「政治家」,將中國人愛面子的傳統發揚光大,貪盡納稅人的大小便宜,外訪必住高級套房,開支超過標準六成,去年中外訪英倫,要住國家領導人常住的酒店;去年底訪問美國檀香山,單睡房山景總統套房嫌淺窄,要改住雙睡房海景總統套房,至於多出來的一間睡房用來養蚊還是私藏獲贈禮品,這個不是重點,你等納稅羔羊只須每晚多付一萬多元;今年四月外訪巴西入住四千呎總統套房,盛惠五萬二千多元。當然啦,你幫刁民阻頭阻勢,搞到曾爵爺冇得住六千呎深圳禮賓府,梗係要住番個四千呎總統套房,彌補心靈損失嘛。

結果,一朝東窗事發,傳媒與公眾四面圍攻,公僕團體與立法會內外夾擊,廉政公署與審計署輪流調查,貪曾臭名天下知,得到甚麼樣的國際地位?確實很有面子唷。

林芸生 傳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