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查證不追數歪理「超廢話」

【本報訊】地政總署懶得追討涉事學校短付的租金,理由為不知涉事小學實際於何時由非牟利轉為牟利,有法律和會計專業人士直斥當局不追數的理由荒謬及「超廢話」,因為根據法例,至少可向辦學團體追回最近六年的租金,又質疑政府無理由不知學校何時「轉型」賺錢,狠批「又唔去查證,又唔去追!」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表示,根據普通法,當局至少可向辦學團體追回最近六年的市值租金,再前的日子則無法追討。他續指辦學團體每年要向當局呈交學校帳目,部門之間若肯查證,無理由不知道已轉為牟利,以此為由放棄追討是荒謬。

立法會(會計界)議員陳茂波亦直斥當局的解釋「超廢話」,簡直離譜,若有心去追討,可循多個途徑包括在公司註冊處查證有關學校的營運狀況。有熟悉辦學運作的人士指,若有關學校以非牟利運作及獲准以象徵式一元租金租地,其後轉為牟利,校方有責任主動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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