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十歲越南漢阮英強糾黨在香港的H&M時裝連鎖店內,偷去逾四百件衣服及九件飾物,去年在區院被判監六十四個月。他昨上訴要求減刑,但遭即時駁回,法官更斥責已有三次違反遣送離港令來港犯案的他,完全藐視香港的法庭,又警告他服刑之後若再來港犯案必會重判,法庭並要求律政司、警隊及入境處將他的判決紀錄在案。
案件編號:CACC 4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