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審員任期長與時代脫節

【本報訊】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昨討論《淫穢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第二階段公眾諮詢,有議員批評諮詢拖延多年,又指諮詢內容欠全面,未有觸及淫穢及不雅物品審裁處的組成問題,不少審裁員任期過長,擔心審裁處只代表少數人的道德標準,與時代脫節。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通訊及科技)謝曼怡昨於會上指出,按法律規定,凡居港滿七年、通曉書寫中英文之人士,即可申請成為審裁員,審裁處會將申請轉交司法機構處理,除非有特別原因,申請才會被剔除。她強調,自首階段諮詢後,審裁處已作檢討,為委員任期設立上限,最多只可做九年。

委員會主席黃毓民批評委員九年任期仍是過長,促局方進一步縮短。他說:「做一份工做九年,個腦都閉塞啦,而且份工仲係好厭惡性,成日叫佢睇鹹嘢,除非佢好鍾意睇!」他續稱,社會道德標準一向極具爭議,惟目前審裁員組成有欠多元,令人擔心審裁處只代表少數人的道德標準,促局長加快委員輪替,為審裁處引入多元性及新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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