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藝人林保怡密友、曾參加○五年「港男」的彭罡原(前名彭冠期,三十歲)涉嫌用假驗眼報告申請海事處牌照案,裁判官昨於東區法院裁定被告表面證供成立,被告自辯指,早在○○年開始便申請不同的海事處牌照,當時在海事處驗眼時已通過色盲測試。至一○年他打算報考遊樂船操作員牌照時,到海之家水上活動中心學習相關的航海知識,並透過該中心向海事處提交申請。
案件編號:ESCC 27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