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司法員獲侍產假

【本報訊】大部分政府僱員自上月起可享有五天全薪男士侍產假,港府昨日宣布,合資格的法官及司法人員亦可於本月起享有同等待遇,條件與其他政府僱員大致相同,即在司法機構連續服務滿四十周的男性法官及司法人員,在每次婚生嬰兒出生時,可享有五天全薪侍產假。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可按個別情況,批出非婚生嬰兒侍產假,並應在嬰兒出生前四周或出生後八周內放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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