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帶語林:歌神要坐監

鄭君綿,你好彩,死得早,否則要坐監!

一代東方貓王鄭君綿到底所犯何罪?原因是此君乃香港樂壇惡搞鼻祖,例如其經典金曲《飛哥跌落坑渠》,就是改編自美國得獎作品《Three Coins in the Fountain》,勢必違反被形容為網絡二十三條的《版權(修例)條例草案》。如此一條充滿白色恐怖味道的法例將於下月九日在立法會表決,若然通過了,網民糟糕了。甚麼改圖呀,甚麼改詞呀,甚麼改片呀,泛稱二次創作的惡搞行為隨時惹來官非纏身。

條例不可謂不嚴苛,但凡二次創作皆有可能被視作侵犯版權,若然你再把曾蔭權原創的政治口號「起錨」惡搞為「超錯」,侵犯版權的你難免會被控以刑事罪行,一不小心變成「金翅入冊鳥」。

既然鄭君綿死得早,而官老爺肯定要找幾個惡搞高手來祭旗,以顯網絡二十三條的威力,那麼應該把誰捉來殺一儆百呢?噢,有了,依然健在的樂壇惡搞元老非許冠傑莫屬,光是一首《打雀英雄傳》已是意識不良的改詞之作。這一位被譽為歌神的二次創作專家,如果因為改編別人的作品而淪為階下囚,必然可以把嚴打侵權的訊息廣傳開去,沒有人再敢利用「唐伯父點收科」之類的圖文來揶揄官場政壇一眾醜聞主角。

只准州官惡法,不許百姓惡搞,歌神亦有必要洗乾淨八月十五坐監去,是不是太恐怖了一點?這樣說吧,當一個政府處心積慮扼殺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網民的創作自由是不值一哂的。更何況,禁止你二次創作而已,暫時仍然容許首次創作嘛,還不快快謝主隆恩!

走筆至此,申報利益,這一篇狗屁文章徹頭徹尾是首次創作,並非改編自別人作品,即使讀出了惡搞味道,尚望狗品芝麻官手下留情啊!

林創成 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