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和富慈善基金李宗德小學前女校長何張慧儀,於○七年二月至○九年五月間串同一間工程公司董事利用偽造報價單,令工程公司成功投得二十三項共一百三十四萬元的校內翻新工程。何張慧儀(六十八歲)及工程公司男董事吳傑明(四十七歲)早前於區院被裁定罪成,何張慧儀昨被判接受社會服務令一百五十小時,吳則判社會服務令二百四十小時。兩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李宗德小學罪名,吳另被控三十七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名。
案件編號:DCCC 1007/11
何張慧儀被判一百五十小時社會服務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