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誘下屬賄賂勢判囚

【本報訊】物業管理公司前大廈男主管以升職為餌,引誘女下屬共借出三十八萬多元,他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裁判官指涉案金額巨大,勢將判被告入獄,決定將他收押待索取背景報告,五月七日判刑,並下令被告需分期償還款項。早前女下屬已被控行賄罪及定罪,當時男主管未被檢控,裁判官曾一度質疑事件未能彰顯法律公正,其後廉署正式檢控男主管。

承諾分期還款

被告丁米高Michael Day Ellenbuger(五十歲),自行求情時承諾,會以每月三千至四千元分期還款予女下屬陳麗有,又稱希望可盡快了結事件,重新起步。他申請保釋被駁回。

案情指,被告獲亞太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委派至尖沙咀希爾頓大廈擔任大廈主管,前年六月,被告聲稱急需籌錢為母親及兒子治病,獲陳借出全部積蓄八萬元。後來被告稱會向上司推薦陳晉升為高級保安員,又會在工作上優待陳,引誘陳繼續借錢,總金額高達三十八萬五千元。一名亞太高層於去年二月十六日得悉事件後解僱被告,並見證他簽署借據,承諾還錢予陳,但被告遲遲未還款,陳遂向廉署舉報被告。

案件編號:KCCC 11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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