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審處增法官應付強拍

【本報訊】為應付俗稱「強拍條例」的《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的衍生需要,發展局和司法機構建議在土地審裁處開設一個區域法院法官和一個土地審裁處成員職位,每年開支增加五百多萬元。當局指出,自二○一○年四月一日降低強拍門檻至成功收購物業八成單位後,強拍申請由以往的平均每兩個月一宗增至每月三點八宗。

土地審裁處現由一位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擔任庭長,兩位區域法院法官擔任土地審裁處法官,以及一位土地測量師擔任土地審裁處成員。自二○一○年四月一日至今年三月底,土地審裁處收到八十八宗強拍申請,而九九年六月至二○一○年三月則有六十五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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