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主任「露械」候判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一名法定語文主任聲稱與拍拖逾十年的女友分手,疑打擊下出現情緒問題,今年初在巴士上層看見美女,竟握着露出的下體向她走近,花容失色的女方奔往下層向司機投訴及報警,男子被捕,警誡下表示難抵女事主「太靚」而情不自禁露出下體。被告昨於荃灣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猥褻行為罪,獲准保釋候判。

被告何嘉琪(二十七歲),被控在二月七日於葵涌葵盛圍與葵孝街交界的九巴47X的上層內暴露下體。裁判官先索取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作考慮,押後本月二十三日判刑。

案情指,當日黃昏六時許,女事主(三十五歲)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登上涉案巴士往葵盛東邨,至葵盛東邨高盛臺時,巴士上層只有女事主、被告及一對老夫婦,老夫婦及後走到下層,被告突露出下體、並手握下體走近事主。

中學讀名校科大畢業

辯方律師求情稱,被告沒有案底。中學時期於名校就讀,及後入讀科技大學並於○七年畢業,先在物流公司工作,並於去年起轉往康文署任職。

辯方指被告工作表現、教育程度及品格良好,現深感後悔,並希望能親自向事主道歉。

辯方又透露,被告案發時因與拍拖逾十年的女友分手深受打擊,並因感到壓抑才犯案。被告事後有向心理醫生求診,醫生指被告有適應障礙、情緒問題及戀物癖,現正接受治療;醫生又指被告不會對社會構成威脅,而且重犯機會微。辯方指出被告擔心會失去康文署工作,望獲輕判。

案件編號:TWCC 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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