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肥龍同陷租住豪宅醜聞
【本報訊】政界近日流傳一句說話—「今日肥龍,明日貪曾」,並慨嘆許曾二人在公在私一直關係密切,料不到也同陷租住豪宅利益醜聞、同受廉署調查、同喜歡與富豪交往、同愛紅酒佳餚。有人更打趣說:「兩人其實同新地都有關,一個話新地個豪宅係租嘅,一個話新地部跑步機係借嘅!」
許、曾兩案有其共通點,曾蔭權被質疑以優惠價向富豪租住深圳六千方呎複式豪宅兼享豪華裝修,而許仕仁則涉嫌免租獲新地安排入住跑馬地豪宅。不過,有調查人員指,曾案較許案複雜難查,若許仕仁是在出任公職期間接受利益,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三條或已觸犯法例,但貪曾作為特首不受第三條規管,僅受第四、第五及第十條規管,調查必須證實曾蔭權在施政上有輸送利益予該富豪。
惡名難洗脫
此外,有指曾蔭權本打算於退休後才入住深圳豪宅,或涉「延後利益」,若要舉證與他在任施政直接有關會有難度。
不過有政府中人認為,即使貪曾日後能逃過調查,也輸掉形象及名譽,官商勾結之惡名如同紋身,將難以洗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