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攻略:能源需達致可持續發展?

資料來源:中電能源通識站

隨着社會愈來愈關注氣候變化帶來的極端天氣,以及有關能源短缺議題,未來用於發電的「能源燃料組合」需考慮「可持續發展」原則,才可減少對將來生活環境構成的影響。

Q:何謂「可持續發展」?甚麼情況下能源會破壞環境?

A:根據聯合國環境與發展世界委員會在一九八七年的報告,可持續發展是既能滿足現今需求,又不損害子孫後代,能滿足他們需求的發展模式。能源是社會和經濟發展的重要資源,但燃燒非再生的化石燃料會釋放大量溫室氣體,造成全球暖化,引致極端氣候和相關自然現象(如冰川融化),影響生態環境發展。

Q:世界各地應如何合作,以達致能源「可持續發展」?

A:如果世界各地能一同在能源技術上合作,增加能源效益,多投放資源在低碳能源發展上,對未來「可持續發展」將有莫大裨益。例如,國際能源署就是一跨國組織,主要工作是可持續發展政策與科技、能源市場和全球對話合作。

延伸思考

1.何謂「能源燃料組合」?它能達到甚麼目標?

A:每種燃料例如煤、核能及天然氣等,包括能量密度、排放量、技術成熟度、市場成熟度及可靠度等都有不同特性,發電成本有高有低。為確保電力供應,不能只靠單一燃料,只有多元化燃料組合政策,才能平衡社會對成本、低排放、供電可靠度等要求。

2.在「可持續發展」大前提下,對「能源燃料組合」有甚麼影響?

A:為達至「可持續發展」目標,世界各地正積極研究增加使用較清潔的天然氣及可再生能源,如風能、水能、太陽能、海洋能、生物質能等,目的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保護環境。香港的電力公司近年亦開始研究在港發展風能及太陽能發電項目。

3.港府的「能源」及「可持續發展」政策是怎樣?

A:港府能源政策的目標是確保可靠、安全、高效率以及價格合理的能源供應,同時盡量減少能源生產和使用時對環境的影響。行政長官在《1999年施政報告》表示「可持續發展」是:在追求經濟富裕、生活改善的同時,減少污染和浪費;以及減少對鄰近區域造成環保負擔,協力保護共同擁有的資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