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以接載海洋公園遊客維生的紅色小巴司機,去年三月一個晚上因不滿警方在園外執法,遂「吹雞」召來七輛小巴阻塞馬路,案件昨於東區法院審理。因「吹雞」而被指是始作俑者的被告李文偉(三十二歲)承認煽惑他人阻礙公眾地方罪判罰款一千五百元,他另被控的兩項襲警罪獲撤銷;其中三名到場聲援的被告承認阻礙公眾地方罪,各罰款五百元,餘下四名被告獲不起訴。
案件編號:ESS 36184-94/11
被告李文偉罰款一千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