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青年今年一月十七日凌晨飲酒後,在旺角港鐵站外露股拍照,照片更在互聯網流傳,警方以在公眾地方作出猥褻行為罪拘捕兩人,其中十七歲青年被警司警誡,而十八歲被告黃耀濠,昨在觀塘法院應訊,控方考慮案情輕微,被告有悔意,經諮詢法律意見後,准他以自簽守行為方式處理。法庭最終准被告以一千元守行為一年。
案件編號:KTMP 468/12
黃耀濠因有悔意獲准守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