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昨日公布,今年六月一日起,除設計重量不超逾三點五公噸的柴油輕型貨車外,新登記車輛必須符合歐盟五期廢氣排放標準;而重量不超逾三點五公噸的柴油輕型貨車,也須於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符合有關排放標準。
《2012年空氣污染管制(車輛設計標準)(排放)(修訂)規例》昨刊憲。環保署發言人表示,修訂規例的目的,是收緊新登記車輛的廢氣排放標準至歐盟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