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灣豪庭法團申「私有」公共空間

【記者譚美芳報道】糾纏多年的大角咀港灣豪庭反對開放屋苑公共休憩空間風波有新發展,屋苑的業主立案法團未經相關分區委員會及區議會同意,突向城市規劃委員會直接申請,將屋苑註明要提供的公共空間,改為私人休憩用地,豁免向公眾開放。身兼該屋苑業主及油尖旺區議員劉柏祈擔心法團未取得地區支持下偷步申請,城規會未必批准更改地契條款。

港灣豪庭自○八年被揭發按照地契條款,需開放屋苑平台近萬平方米公共空間予公眾使用後,屋苑業主以平台位於屋苑四樓,位置隔涉,不便其他市民進入為由,反對開放,要求政府豁免。其後,政府開出先決條件,包括有關安排需獲屋苑業主支持,並經油尖旺西分區委員會和油尖旺區議會同意,而城規會又批准,地政總署會與法團研究更改有關地契條款,但有關事宜一直未正式提交區議會討論。

區議員料未必獲批

不過,港灣豪庭業主立案法團近日突然直接向城規會申請,把有關公共空間改作私人休憩用地,法團指當城規會處理有關申請時,油尖旺區議會及油尖旺西分區委員會會因此獲諮詢,所提意見可一併供城規會充分考慮。

油尖旺區議員劉柏祈估計,由於區議會和分區委員會未表態支持,城規會未必批准申請。他對法團的行動亦大惑不解。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港灣豪庭業主立案法團欲撤銷開放屋苑的公共空間,須先取得分區委員會、區議會及城規會同意,再向地政總署申請,部門會再研究是否需要補地價及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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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灣豪庭業主立案法團申請將四樓平台的公共空間剔出,改為私人休憩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