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植胚胎生育所牌照設限

【本報訊】「生仔名醫」何永超主理的勝利輔助生育所,去年七月誤將一名婦人的胚胎植入另一名女病人體內,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完成調查後頒令,在勝利的牌照內附加四大條件,包括輔助生育程序必須由兩名員工核實資料、每次植入胚胎需相隔半小時等。至於曾發生女病人取卵後出現併發症切除卵巢的仁安醫院,則已應管理局要求更換負責人。

政府昨刊登憲報,據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去年十二月開會後決定,對勝利輔助生育所有限公司的牌照施加四項特別條件,包括所有於實驗室進行的體外授精及胚胎移植程序,均須由兩名職員互相核實資料;每次為病人進行體外授精或胚胎移植程序時須至少相隔卅分鐘,以免因工作繁忙而混淆胚胎或配子;停止在移植胚胎前,向病人展示真實胚胎或供其選擇,減低調亂胚胎風險;以及不可於孵卵器的共用範圍處理或存放胚胎。

人類生殖科技管理局主席梁永立解釋,經調查後發現勝利以往為病人植入胚胎前,會先向病人展示胚胎及讓其選擇植入哪一個胚胎,管理局認為有關程序並無必要。孵卵器則是存放胚胎的器具,大小如一個盒子,今次的附加條件,其實即要求勝利只可於每一個孵卵器中存放一個胚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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