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洩密王永平促譴責

特首候選人唐英年上周五違反行政會議保密制,洩露行會內容指控對手梁振英,行會秘書處事隔四日後首度發表聲明,指行會成員必須堅守和尊重保密原則,絕對不容牴觸,如有任何行會成員違反保密原則,行政長官可視乎情況採取適當行動,包括勸喻、警告、免除職務或採取法律行動。不過,有前高官形容有關聲明「美中不足」,又指無論唐英年披露的事是否屬實,港府都應譴責他洩密的行為。

唐英年突兩度爆出「政府高層會議」內容,指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時,梁振英要求用防暴隊甚至催淚彈對付示威者,又建議將商台續約年期縮短至三年。唐英年終在前日承認,所指的「政府高層會議」是行會,有關會議是在「七一遊行」後舉行。

與點名批梁大不同

行會秘書處事隔四日後才發表聲明,指港府高度重視涉嫌違反行會保密原則的情況,又指行會成員須於獲委任後作出「盡職誓言」,承諾「除獲特首授權外,決不向任何人洩露行會議程、討論內容及基於行會成員身份而獲得任何文件,或獲知任何事情,不以職務之便謀取私利或他人謀取私利,並就行會作出的一切決定,負起集體責任。」

不過,若果與政府在上月八日就梁振英被指西九漏報事件的新聞稿比較,政府再次疑似「挺唐插梁」,首先行會秘書處未有在聲明中點名提及洩密者唐英年的名字,相反在梁振英被指西九漏報事件,政府屢次點名提及梁振英,又自爆梁在行會會議席上的相關申報。

梁重申指控屬捏造

唐英年其後在競選網站發表新聞稿,承認牴觸保密制要求,願意承擔一切後果,但再三重申公開政府內部討論內容「全因事關重大公眾利益」,又承諾倘當選特首,會檢討行會保密制、集體負責制操作及豁免機制等,而且會在檢討後恪守相關要求。梁振英亦發表聲明重申,唐英年指控的「防暴論」和商台續約事宜「純屬捏造」,因此性質並非洩密,亦無關保密制度。

曾任行政會議官守成員的公務員事務局前局長王永平認為,無論唐英年披露的事是否屬實,政府都應該譴責他洩密的態度,因對方是前政務司司長,又表明是洩露行會機密︰「無論他所謂洩露一些的機密是否真假,或者是全部,或者是局部,至少姿態上,他是不尊重整個行政會議這個保密安排……我認為政府其實應該有一個立場,表示不認同這種做法。」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表示,由於行會成員獲委任前曾簽署保密誓章,相信特首一旦採取法律行動,會轉介予律政司決定如何作出跟進。

另外,根據一間電視台最新民調顯示,有較多受訪市民相信唐在未有人證物證下提出的「防暴論」和商台續約事宜,共有四成半;相反,只有兩成二受訪市民相信梁振英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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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年(右)與梁振英(左)在前晚的論壇上,對梁有否提出「防暴論」及縮短商台續期牌照,各有不同表述。(資料圖片)

唐英年指○三年有數十萬人上街後,梁振英提出出動防暴隊。(資料圖片)

王永平認為無論唐英年披露的事是否屬實,港府都應譴責他洩密的行為。(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