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達列出「貪曾事件」十大疑團
疑團一:未有交代兩次澳門、一次日本及一次泰國布吉之行由誰款待,有誰同行。
疑團二:未有交代外遊食宿費用由誰支付。
疑團三:未有交代接受款待內部守則制訂過程,以及曾否有第三者就守則提供意見。
疑團四:內部規則於07年7月訂定規定,但2011年4月才首次遵守規則,即曾於09年10月賞紅葉時未有遵守規則。
疑團五:曾蔭權指一般朋友交情毋須向行會申報,但未有界定何謂「一般朋友」,以及為何不用申報。
疑團六:東海花園業主諮詢租客意見裝修做法罕見,但曾未有解釋原因。
疑團七:未有交代數碼廣播牌照獲批,以及平價租住東海花園是否涉延後利益輸送。
疑團八:未能清楚交代2007年12月24日遊澳門期間是入住Paiza Mansions 或是Palazzo,以及房租由誰支付。
疑團九:未有交代兒子曾慶淳何以於07年尚攻讀碩士課程期間,即有能力及面子租住豪華套房。
疑團十:未有交代2010年6月是否曾往澳門氹仔參觀華人置業樓盤御海南灣,以及何以未有於上月立法會主動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