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聽雨:沒有通不過的議案
儘管事前早有預計,儘管自覺所有的吶喊都是蚍蜉撼樹和螳臂當車,但當冰冷的結果出現在眼前時,心中仍不免覺得震驚和悲涼。《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在本次人大會議上,以二千六百三十九票贊成、一百六十票反對和五十七票棄權的高得票率得以通過。
這是一部惡法,它打着「尊重和保障人權」的幌子,實則為公權力侵犯私權提供法律的便宜和依據。它被通過,是不折不扣的倒行逆施,是在開歷史的倒車。
這樣一部法律修正案,竟然獲得九成代表支持,並且只有區區二百一十七票不支持,面對冷酷的現實,震驚之餘,只能哀嘆極權制度下,只有自上而下的意志貫徹,只有自下而上的俯首貼耳;只有不想搞,沒有搞不了。
本屆全國人大代表二千九百七十八人,其中官員、公務員代表就有二千四百九十一人,所佔比例為百分之八十三點六;這其中,中共黨員所佔的比例雖查無數據,但依據常理推測,相信也不會低於八成。指望這樣的代表構成,幹出違背中共權力意志的事情,當然比登天還難!
內地著名法律學者賀衞方日前曾在微博上與人打賭,他賭會有至少四百張反對票,賭注是請一次飯局。遺憾的是,賀教授輸了,且輸得很慘,連基本的半數都沒有達到。其實,輸的不止是一個賀教授,眾多的公共知識分子都從一種善良的心態出發,揣摩人大代表會以公平公正和尊重人權的立場投出神聖的一票。但是,極權制度下,稀缺的恰是良心和道德,有的只是官本位下權力意志的暢通無阻。
全國人大歷史上反對票最多的是上世紀九十年代的長江三峽工程決議。一九九二年四月三日,七屆人大五次會議,到會代表二千六百三十三人,表決結果是,贊成一千七百六十七票,反對一百七十七票,棄權六百六十四票,未按表決器的有二十五票。毛澤東當年的秘書李銳為此慨嘆:「三分之一的人反對、不投票,人代會上通過的決議,沒有這樣的歷史。」但是,李銳其實更應該慨嘆另一個歷史,這就是在中國的人大會議歷史上,只要推出表決案,就從來沒有通不過的議案。
這是中國的悲哀!所謂的中國式民主,所謂的人大制度,只要執政黨凌駕於國家之上,就不會有真正的一人一票。嗚呼哀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