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四男一女在去年八月二十一日反對外傭爭取居港權的遊行中,高舉反種族歧視標語「踩場」,早前被落案控告非法集結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提堂。五名被告(前排左起)分別為馬雲祺(十八歲,文員)、劉俊恩(二十一歲)、胡永勤(二十歲)、女被告邱嘉俞(十九歲,學生)和蘇德成(二十三歲),他們否認控罪,由於控方證人多達四十四人,故法庭先安排在五月二十三日進行預審,並批准各人保釋。
案件編號:ESCC 10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