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古今:獨立作主自由選擇

關於特首選舉,一直有種說法認為中央的態度最關鍵,事因大多數選委都會對其馬首是瞻,目前選局之所以一團亂,正因中央遲遲未明確表態,對諸多不體面現象接連出現又不介入防阻。離選舉日已所剩不多,中央最後會否或如何發功,情況仍甚不明。

即便這說法合乎事實,於理卻未必正當。首先,大政策的背景是「港人治港」,《基本法》明訂特首由選委提名及選出,中央只作形式性的任命,根本不存在選局應由中央主導或直、間接運作的情況。選委若只按中央的指令而行事,既無合法依據,實亦有虧職守,難道選委是當假的?若一切由中央拍板,特首選舉機制豈非形同虛設?

其次,儘管本港和內地各屬不同的「兩制」,但民主政治的理念不是不可精神相通,香港甚至可向內地提供先行者的範例效應。香港這方面既走在前面,斷無倒轉反向內地取經、尋求指示之理。

第三,選委投票取不記名制,即便中央意欲指令,但具體安排上未必能保證選委必貫徹執行,中央又怎會輕作指令?

相信擔任選委者必都自懷使命感,絕不會以充當傀儡為榮,大應發揮獨立和自由的精神,認真履行職責。否則,民國初年受曹錕控制的豬仔議員醜事之陰魂,不就會於今時今日的香港顯靈?

盧卡爾 美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