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帶語林:我也要報警
一個江湖人物,一個報章頭版,一個爆料預告,嚇得特首候選佳麗三號唐英年自覺受到「警告性」威脅,決定報警求助。
是不是小題大做?正所謂,平生不作虧心事,半夜敲門也不驚。若然做了虧心事,半夜有人敲門了,事主嚇得驚呼狂叫,報警似乎也無助於隱瞞虧心事,畢竟江湖人物也有言論自由,當然也有敲門自由。可是話又得說回來,唐唐作為辭官歸茂里的一介草民,而且如無意外從來沒有走私漏稅,納稅人要求警方保護只是行使應有之權利而已,天經地義得無話可說。正如有些王子公主病發的忤逆子女,遇上嚴父厲母準備藤條炆豬肉,自覺受到威脅而報警求助,控以虐兒罪名大義滅親,儘管無聊得迹近浪費警力,警方也是要依法處理的。
即是說,事無大小人人都有權報警。既然如此,全港七百萬市民不妨就下列警告性威脅事件尋求警方保護。
我也要報警事件一:曾經有重量級猛人向年輕一輩警告說,剛愎自用者,勇往直前者,很容易車毀人亡。噯唷,好可怕啊,嚇得人家心肝仔卜卜跳,不報警不行!
我也要報警事件二:曾經有背景不尋常的嫌疑犯,具體而言是知法犯法僭建二千多呎「地下組織」,聲稱要為香港這一個社團擔任總舵主。戴罪在身者有意當家作主,好黑好恐怖啊,差人叔叔麻煩提供保護!
我要報警事件三:曾經有「唯我獨豬」的語言障礙病患者,被問到「你係唔係要強化貧富懸殊」之時,態度非常堅定地回應:「主席,我可以好肯定咁答,係!」莫說窮等人家嚇到心膽俱寒,即使有錢人也畏懼強化了的貧富懸殊造成社會動亂,報警看來是阻止有組織罪行的最佳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