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名男子前年中設立假財務公司,布下借錢陷阱,一名十八歲少女誤墮陷阱並被騙到南丫島度假屋遭禁錮及兩度強姦;而其中一名設局男子的二十四歲女友亦被騙到上址替男友還債時,同遭禁錮及兩度強姦。三名男子事後被捕,早前在高院認罪,法官昨判涉及四項強姦罪的次被告張錦達(二十九歲,冷氣技工)重囚十年;另外,第三被告邱智文(二十二歲)和第一被告蔡永國(二十二歲)只涉及禁錮罪,分囚二十六個月及五十個月。
案件編號:HCCC 238,3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