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東方發現有網民分別於○七年三月廿八日及○八年十月廿四日於高登討論區張貼誹謗貼文
2. ○八年十月東方提出訴訟
3. 誹謗留言在○九年一月廿一日再度出現
4. 東方同年再次入稟
5. 法庭裁定高登須向東方賠償十萬元,並需提供多名網民的資料,當中包括四名網民的身份、全名、地址、電郵地址、手提電話號碼及IP地址等
6. 東方根據上述資料向該批網民採取法律行動
7. 網民自費向東方刊登道歉啟事,有網民更需賠償及支付東方的法律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