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攻略:特首選舉仍屬君子之爭?
特首選戰在即,但各候選人政綱仍甚少為大眾關注,他們的醜聞卻成為大眾茶餘飯後話題。候選人纏繞在種種醜聞時,更有支持者互相指摘,表示對手惡意抹黑,有損選舉公正。何謂抹黑?揭露政治醜聞是否即是等於「有失君子之爭」?醜聞對於選舉政治,究竟是否完全有害無益?
Q:抹黑或政治醜聞,是否與特首選舉制度有關?
A:選舉制度有兩項作用,一是甄選,一是淘汰。甄選是指在選擇中找出較佳選擇,好比支持一份較好政綱。淘汰是指將較差候選人排除,好比在爛蘋果堆丟棄最爛的蘋果。特首選舉制度下,市民無法選擇更好候選人,也懷疑有能力候選人,所以特首選舉中只偏重淘汰,市民也自然集中關注政治醜聞。
Q:揭發候選人的違法或違規行為,可否被視為抹黑?遭揭發的候選人以抹黑作為辯護理由又是否合理?
A:抹黑是指以捏造的消息攻擊對手,而揭露真實存在的事件並非抹黑,而是屬於揭露政治醜聞。除非揭發的事件並非屬實,候選人並不可以抹黑作辯護。例如,唐英年的僭建事件中,經政府人員檢查後,地牢是真實存在,事件並不屬抹黑。
延伸思考
1.健全、成熟及公正的選舉文化是怎樣的?需具備甚麼條件?
A:成熟的選舉中,投票人可從候選人各方面分析,選出有能力領袖。另外,成熟選舉體制下的政治人物也懂謹慎,明白揭露醜聞在政治中是必然。最後,傳媒需以公平、公正地報導有關候選人消息,給予投票人全面地了解候選人。
2.為何選舉的醜聞只集中在兩位候選人身上?
A:本屆雖有三位候選人,但主要是唐梁之爭,而何俊仁作為民主派代表,未有勝出機會,因而未有人認為值得向他攻擊。另外,公眾對領袖有道德上期望,所以熱門候選人受公眾注視,私德有虧則成為政治醜聞。
3.在甚麼程度上,醜聞對特首選舉的結果會有影響?
A:在間接上,政治醜聞也影響特首選舉結果。雖然,只有一千二百名選委才有投票權,但民意卻能間接影響選委決定,例如唐英年僭建事件發生後,有選委表示需重新考慮,或可能投白票。這都表明民意仍可間接影響選舉結果。

鐵筆錚錚:揭露從政者乃媒體責任 2012/03/03
雪地鴻爪:來說抹黑者便是抹黑人 2012/03/02
黑灰白:台灣大選 羨煞旁人 2012/01/16
羅姆尼連下兩城 贏得提名機會大 2012/01/12
顧問老師:歐陽凱琳
網上專頁:on.cc/sunstudies
聯絡電郵:studies@on.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