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刀集:嚴以律民 寬以待官

特首接受富豪款待,終於上立法會解畫,多數議員、市民都不滿意。有議員策動彈劾,但只得少數支持,未支持的議員表示「先看看特首會否再到立會作二次解畫」,又或「正研議立會是否啟動權力及特權法調查事件」,兩個說法還算理由,因為起碼認為立會還應繼續跟進。

可有保皇黨議員卻說「應聽候廉署的調查結果再作決定」。開玩笑!彈劾的目的不就是促使特首下台,還市民及公務員一個公道?待廉署調查完畢,特首早已卸任,還說甚麼下台!再說,廉署調查的屬刑事責任,立會議員的工作除了看法律罪責,更重要是監督行政官員的言行,以備官員避得了刑責,也躲不過政治責任。是否彈劾需要的是政治判斷理由,不能拿刑責調查作藉口。

還記得嗎?月前有示威者衝擊替補機制方案諮詢會場,那些示威者當初沒有被邀請至立會解釋的機會,更重要是示威者不過普通市民,根本沒個政治權力。尊貴的立法會議員們對付沒政治責任的市民,你們可以利用政治手段,運用政治機制快速譴責;為何面對擁有最高政治權力的特首,你們卻不管政治操守、道德責任,拿聽候刑責調查來卸責,不敢提彈劾?

公眾已認為特首嚴以律人,寬以待己;沒料醜聞去到立法會,議員也照樣嚴以律民,寬以待官!

評論員徐傑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