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護恐嚇舊愛候懲
公立醫院女護士被指為求「箍煲」,四年來不斷滋擾拍拖僅三個月便分手的前男友,男方忍無可忍去年入稟高院禁制女護士滋擾,並用手機偷錄女方恐嚇會對其家人不利的說話後報警。涉案女護士昨在觀塘法院承認兩項刑事恐嚇罪,獲准保釋候判,她在庭外帶淚大數男方不是,又強調自己並無滋擾,只是對方「乜都賴落我度」,她被捕後已心死,「以後都唔想再見到佢」。惟高院下周將處理他們之間的民事案件,兩人或要在法庭見面。
案情指出,被告葉麗娟(三十四歲)與事主劉達偉(二十八歲)於○七年相戀三個月後分手,劉一直拒絕與被告復合。去年五月三十一日晚兩人同處尖沙咀寶勒巷一商業大廈時,被告對劉說:「叫你屋企人小心,我唔知佢哋幾時郁手,但今次唔會係淋紅油。」至六月二日早上,被告又在將軍澳欣明苑樓下恐嚇劉:「叫你老竇小心,如果唔係佢會畀人打到入院。」
事主錄下說話報警
劉兩次都以手機暗中錄下被告說話並報警,被告在六月三日被捕,去年十二月上庭時不認罪,案件原排期昨日開審,惟被告最終認罪。
辯方指出,被告因為受到與事主錯綜複雜的感情關係影響,才犯下本案,她曾求診精神科,亦有自殺行為,強調被告需要治療多於懲罰。裁判官現准被告保釋至下月十六日,等候心理及感化報告始判刑。
被告昨由父母陪同到庭,身形嬌小的她答辯時亦聲線柔弱,須裁判官多次提醒才稍為提高聲線。被告不時以紙巾拭淚,她其後在庭外向記者訴說與劉的「四年情」,直言曾任工程師的劉是其第二個男友,拍拖不久已暗示會娶她,惟其後兩人關係時好時壞。被告強調與劉從無正式分手,至去年六月劉報警告她刑恐,她才真正死心。
對於劉指被告用多種方式滋擾,包括派傳單誣衊他陽痿、染愛滋病等,去年八月入稟向法院申請禁制令一事;被告否認有滋擾,反指對方誇大。
事主劉達偉昨被問及感受時,劉木無表情回應:「無乜特別。」案件編號:KTCC 6570/11
由於被告認罪,事主劉達偉昨不用出庭作供。
葉麗娟直言對前男友死心,盼事件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