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三官任期延三年

【本報訊】港府昨宣布行政長官已接納終院首席法官建議,將三位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包括紀立信、廖柏嘉及華學佳的任期延長三年。根據條例,非常任法官任期為三年,行政長官可根據終院首席法官建議,將非常任法官任期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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