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古今:寡廉鮮恥責無可貸

「寡廉鮮恥」是中國傳統罵人的重話,正可加諸於當下香港官場層峰數一和曾為數二的人物。但公眾罵歸罵,一位是好官我自為之,另一位則是參選到底,根本無動於衷,有可能他倆心目中並無所謂廉恥的價值標準。

是的,香港一向很洋化,這些人不明中國傳統的四維八德為何物毫不出奇,而英文恰就沒有和廉恥相應的話。然而,香港畢竟是屬於中國人的地方,中文是絕大多數港人的母語,港人有權用中文的標準和方式來罵人,而被罵的人亦有義務以同樣的標準和方式來理解及接受這樣罵他們的話,否則,他們便毫無資格作為港人的一分子。

先將是非對錯的標準界定清楚,檢討、追究、歸責才有意義。一位常接受商人富豪款待,瓜田李下,就十足是寡廉,不容狡辯。該負何責?當然有必要向公眾交代其與諸商人富豪交往乃至交易的來龍去脈,以正公眾視聽及維護官箴應有之威儀。另一位明知僭建違規而一再企圖掩飾,就十足是鮮恥,不容抵賴。該負何責?當效法先進國家大位候選人因醜聞而退選的慣例,以省社會無謂之公議。

說到底,何以香港會出爐如此德行堪虞的高官?一定是推舉的過程有瑕疵,未能充分發揮選賢與能的正當功能,必亦與不受公眾檢視的密室作業有關,對之徹底改革實刻不容緩也。

盧卡爾 美國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