畀甜頭較擺明賄賂更邪惡
【本報訊】貪污就是貪污,無論以任何方式受賄,法治社會始終難以接受。前高級警司冼錦華案中,主審法官辛達誠的判詞點出一個重要的訊息,便是提供「甜頭」的賄賂手法較擺明車馬的賄賂案更為邪惡,法庭必須重判,以免為社會帶來災難性後果。
冼接受免費妓女
前高級警司冼錦華○一年三度接受夜總會提供的妓女免費性服務,事件遭揭發後,冼於○三年被區域法院重判入獄三年。當時主審的法官辛達誠判刑時形容,提供「甜頭」的賄賂手法是最為隱伏及難以察覺的做法,手法較一般擺明車馬的賄賂案更為邪惡,認為必須重判,兼及早徹底根除如癌細胞般的負面影響,以免擴散社會帶來災難性後果。
辛達誠更認為,該索賄案最邪惡之處,在於冼錦華容許自己處身一個「聽命別人」的位置,暴露於涉及賄賂的危機中,認為冼最終會同意他人提出一些令整體社會受損的請求。法庭當時已清楚表示,必須向全體警務人員及公務員發出清楚訊息,他們絕不可容許暴露於賄賂危機中,因為公眾對公務員有高度要求,而所有公僕必須接受。
前高級警司冼錦華○一年三度接受夜總會提供妓女免費性服務,最終重判入獄三年。(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