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漢涉8毒招毆斃虐貓男

【本報訊】被指用氣槍虐射流浪貓的「貓殺手」江志傑,去年在油麻地廟街一間電子禮品店工作時,遭店主指摘他偷竊,並聯同另外兩漢涉嫌以八毒招包括拳打腳踢、用六吋長爬山扣塞入口中及勾嘴、用三尺長伸縮警棍扑頭等等,虐打他約一小時,江受虐期間暈倒,送院搶救無效不治。涉案三漢事後被拘控,其中兩名被告昨在區院認罪,餘下一名被告則受審。

三名被告依次為呂魁(三十六歲,電子禮品店負責人)、趙中和(四十四歲,無業)和林偉豪(四十六歲,無業)。三名被告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控罪指他們在去年六月二十九日在廟街正大電子禮品行內,有意圖而嚴重傷害男子江志傑(三十八歲)。次被告趙中和另被控一項管有他人身份證罪。呂和趙認罪,還押至本月二十八日判刑;林則不認罪。控方指醫生在死者血液驗出含有分量足以致命的冰毒,同時無充分證據證實死者死於被虐打傷勢。

爬山扣勾嘴 警棍扑頭

控方案情指,案發日清晨五時許,三名被告虐打江,林用伸縮警棍毆打江的左邊頭部,又多次大力踩江的腰和腿。趙則用爬山扣勾江的嘴,又把爬山扣塞入江的口;而呂魁則拳打腳踢江,並用水潑江。江奄奄一息,呂與人用車載江到廣華求醫,最終死亡。

案件編號: DCCC 12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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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被告呂魁在案發不久便被捕。(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