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迷姦案5被告周五判

【本報訊】五名青年涉利用社交網站facebook結識未成年少女,繼而用安眠藥迷暈五名少女再強姦及非禮她們。五名被告早前在高院被裁定施用藥物及強姦等罪名成立,原定昨日判刑,惟法官聽取辯方求情後稱,發現各被告的父母均聲稱兒子是誤交損友而犯案;辯方回應時坦言,不知究竟誰是損友,只能說這證明「天下父母心」相同。法官表示需時考慮,決定押後至本周五判刑。

五名被告依次為林偉龍、楊文忠、鍾志和、洪永峰及楊光暉,年介二十至二十八歲,分別被裁定四項至九項罪名成立。控罪分別發生於去年一月二十日及二十二日,涉及五名不足十六歲的女事主X、Y、A、B及C。被還押了一個月的五名被告昨均頭髮蓬鬆及憔悴,被告的親友均有到庭並坐滿了整個法庭。

首被告的律師引述報告,指他對性觀念及道德上有偏差,但父母已表明會多加輔導及同兒子討論。律師指首被告生於基督教家庭且品行良好,並呈上多封求情信,指首被告已吸取教訓並決心改過,首被告亦希望可於年邁祖母有生之年再與他見面。

案件編號:HCCC 171 & 172 & 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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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被告楊文忠(前)昨求情完後,與其他被告繼續還押候判。

首被告林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