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刀插情婦14歲女

【本報訊】已婚冷氣技工聲稱與朋友妻發生過一次性行為便不斷被女方苛索金錢,更為此欠下二十萬元,女方有次派十四歲女兒前來取款,期間技工盛怒下用刀插女童胸背,再拿鎅刀自刎,幸兩人均獲救。涉案技工昨在高院承認有意圖傷人罪,法官指他行為可怕且是懦夫所為,判他入獄五年四月。

欠債20萬想自殺

被告陳思明(四十五歲),原被控一項企圖謀殺罪,昨獲准改認交替性的傷人罪,控罪指被告於去年三月七日,在屯門大興邨興盛樓外公園,傷害馮姓女童。法官直言,被告聲稱只因一次「出軌」便陷深淵,令人難以置信,就算被人勒索亦不能執行私刑。

辯方求情透露,被告已婚並育有一名六歲女兒,其妻女於○九年才從內地來港。被告○八年認識一名朋友,從而認識對方妻子,即本案受害女童的母親(下稱女方)。一○年三月,女方致電向被告哭訴遭丈夫拋棄,丈夫並帶走所有金錢,希望被告協助。

辯方續指,被告很擔心妻子識破此事,女方便不斷以此威脅他,當他「人肉提款機」,被告無奈答應,並向財務公司借錢。由於被告要用薪金還債,結果無錢付家用,亦與妻鬧翻,被告家庭破碎,又欠債纍纍,涉及債項達二十萬元,早在案發前兩月已萌自殺念頭,並寫下遺書。

控方指案發當日,女方三次致電向被告要錢,初稱要交電費,後無錢開飯;女童多次奉命取款,被告只給她一百元。女方再致電被告,被告終答應付三千元,女童按指示取款,被告卻反叫她勸母還錢,女童欲離開時受襲。女童因乳房動脈被割破胸腔大量出血,送院後須轉往深切治療部留醫十一天,傷勢大致康復,惟身上仍留下明顯疤痕。被告事後則用鎅刀割頸傷及氣管,同被送院。

案件編號:HCCC 2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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