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健靈涉挪公款下月判

【本報訊】港大醫學院外科學系前系主任黃健靈,涉嫌以權謀私案昨在區院作結案陳詞,法庭將案押後下月十三日裁決。黃健靈繼續獲准保釋外出,在庭外被問及心情時他微笑搖頭道:「你都知道我不可以講!唔好蝦我啦!」

被告黃健靈,七十一歲。控方陳詞指,事發的○二至○七年間,被告身為港大外科學系系主任及醫療技能發展中心(簡稱SDC)的話事人,不但以SDC的戶口支付其家傭兼司機的薪金,還包庇女下屬陳秀紅盜取公款,行為不但違反其公職要求,被告對兩罪的辯解完全不合情理,質疑被告為掩飾自己挪用公款才包庇陳,並非出於同情。至於涉偽造帳目瞞稅十二萬元的指控,被告更加責無旁貸。

辯方陳詞則指,被告是因真心相信SDC不屬於港大轄下,所以未有就陳秀紅盜款一事通知港大,加上他同情陳要照顧成為遺孤的姪女,而他亦曾徵求兩名退休上訴庭法官及其他法律界人士的意見,均指他有酌情權決定報案與否。此外,就被指瞞稅一事上,他根本不知道出現兩套外遊單據;至於聘用家傭做司機一事上,他只是從公事角度出發處理司機薪金的發放,不存在挪用公款。

案件編號:DCCC 6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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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健靈案昨日控辯雙方結案陳詞,下月便會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