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居韓漢涉藏軍火還押
【本報訊】持南韓護照來港的男子,涉嫌在九龍城租住的單位內出售槍械及軍火器材,被控一項無牌管有槍械及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昨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現時被告毋須答辯,需還押監房至三月十九日,以等候警方進一步調查及涉案槍械的化驗結果。
辯稱槍械殺傷力有限
兩項控罪指,三十八歲韓籍被告Yang Seon Mo,於二月十六日在九龍城龍崗道二十號一個單位內,無牌管有兩支氣來福槍、兩支榴彈炮發射器、七支散件氣來福槍、一支散件氣手槍,兩支氣來福槍瞄準器及一袋BB彈(每粒重零點三克),並且違反了入境處於一月五日向他施加的逗留條件,即在港逗留期間開辦火器買賣業務。
辯方稱,被告任職網頁操作員,月入約一萬元,他持護照來港租住涉案單位,其護照已遭警方扣留,他無潛逃風險。辯方強調,涉案槍械只是氣槍,殺傷力有限,若在化驗結果最終證實火力不足兩焦耳,更不會被視作槍械,案件的嚴重程度將大大減低,加上被告無任何刑事紀錄,希望法庭准他保釋。
惟裁判官指,涉案的火器不但有槍械,而且還包括榴彈炮發射器等器材,加上數量不少,而被告又居無定所,所以不准被告保釋。
案件編號:KCCC 66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