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署查入則前僭建

【本報訊】唐英年承認加建「地下王宮」,但否認建屋時已建地庫,以逃避刑事責任。屋宇署昨晚發新聞稿,稱已主動調查,並邀請涉及該工程的人士提供資料,包括認可人士、註冊結構工程師、註冊承建商及業主。唐英年位於約道七號的大宅,原為他與妻子郭妤淺共同持有,但二○一○年轉給唐太。

屋宇署昨晚表示已向約道五A及七號業主發勸喻信,敦促盡快糾正違規。由於業主已委任認可人士統籌補救工程,屋宇署要求業主一星期內,即二月二十四日前透過認可人士呈交補救工程進度計劃。

屋宇署人員在兩幢房屋均發現違例建築,分別位於約道五A地面庭院及天台,一樓露台亦已被圍封。約道七號違例建築包括:面積約十九米乘十一米,高約三米半地庫;泳池底安裝了玻璃窗;地下高層加建了一條橋,連接五A一樓。根據現行執法政策,上述違例建築均屬優先取締類別。屋宇署正從多方面跟進兩屋的違例建築,採取適當執法行動。

屋宇署表示,因應近日傳媒報道約道七號地庫是在獲發入伙紙前已建造,可能涉及觸犯《建築物條例》,或提交圖則時作失實陳述,已主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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