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詞過境赴印內地漢滯港

【本報訊】上周藉詞過境往印尼的浙江漢,獲入境處酌情批准留港二十四小時,但他沒有按計劃前往目的地,兩度闖關返回內地,被入境處人員揭發,要求他補辦手續,但他以沒錢為由拒絕,滯留香港多日。

案中男子姓楊,於本月八日持中國護照來港,據悉他入境時向入境處職員聲稱經港轉往印尼,圖獲七天免簽證過境留港觀光購物,他並無前往印尼的機票證明,但他向入境處職員表示會在香港買機票,最後他只獲准過境逗留一天買機票。

翌日凌晨楊經落馬洲管制站返回內地,被入境處職員發現逾期一小時,且他入境屬過境性質,無理由不往其他國家或地區折返,遂截停調查,並酌情處理,要求他交一百六十元申請入境許可證並延期,但他聲稱身上沒錢。翌日他再到羅湖闖關再被截獲,被送到九龍灣入境事務處調查組訊問。

入境處發言人指過境人士在入境時需提供相關證明,內地旅客以過境身份來港後,未能按原定計劃續行程需折返內地,入境處有既定程序訊問每宗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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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過境逾期逗留的內地男子。